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首都师范大学编制的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首都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68901964。
一、概述
我校一贯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最早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市属高校之一,我校始终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规范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2015-2016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2015-2016年度,由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保密小组,全面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深入推进校、院(系)两级公开体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委监察督促检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加强学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与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以满足社会公众与在校师生的信息需求。
学校明确规定将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列入对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及工会对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5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情况类信息8条,如学校概况、学校沿革、学校领导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45%;制度规范类信息111条,如学生管理规定、学位授予办法、各办学层次的招生简章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0.18%;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如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校历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学生服务类信息34条,如就业工作、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18%;师资队伍类信息5条,如教授名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 0.91%;教学科研类信息28条,如各层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结构与布局情况、各类科研奖励的评审安排和结果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09%;财务资产类信息304条,如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中标公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5.27%;基建维修类信息31条,如校内各建筑物的维修信息、重点建设项目和装修维护工程的招标、中标信息,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64%;后勤服务类信息9条,如学校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活服务通告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4%;国际合作交流类信息6条,如国际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国际交流项目相关安排、外籍教师、学生的管理规定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09%;结果公示类信息8条,如干部任前公示、各类奖励奖项评选公示、校内各单位集体考核结果的公示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45%。
(二)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学校坚持主动公开机制,构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包括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微信、微博、公告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信息,尤其重视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定期完善学校主页、更新信息公开网站。目前,我校所有机关部处、院(系)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同时,学校还注重利用社会媒体、信息发布会、咨询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信息,形成了校内校外相结合,接受各方监督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三)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工作
1.财务工作
为提高我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提升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 4号)文件精神,财务处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以学校网站为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向全校和社会依法依规公布了《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度收入预算总表》、《2016年度支出预算总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度资产负债简表》;同时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公示栏对我校收费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对于学校重大财经政策、经费安排、预算执行等工作事项,积极通过学校双代会、学校主页、财务处主页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公开。
2.招生工作
(1)本科招生工作
2015-2016学年,学校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要求的“二十三条禁令”,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和流程。主动接受北京市相关部门、学校纪委以及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信息。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通过官方微信与手机网站进行招生信息推送。特别是在录取过程中,及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和官方微信上公布各省各批次录取考生最低分,同时招生办公室也安排人员受理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
切实加强艺术、高水平运动员和外语保送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等管理工作。制作《艺术类招生管理文件汇编》,对考试命题、阅卷、录取、纪律要求等都做出了统一规定;制作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包括选拔标准、录取程序和办法、录取规则和原则等以便考生查询;同时通过“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保障、程序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研究生招生工作
2015-2016年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管理,完善人才选拔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环境,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顺利、公开透明。
学校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和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等进行了及时、准确、规范地公示、公开,确保了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研究生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要求、考试安排、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学费及奖助体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主要包括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复试比例及人数、调剂复试工作原则、统考生破格复试要求、初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具体要求等。招生咨询和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传真和邮箱以及学校纪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谨、有序、顺利进行。
(3)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2015-2016年度,我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的有效落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做好专业调整、上报工作。按照稳定规模、内涵发展的原则,结合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从业人员特点,结合自身定位并围绕首都世界城市建设的需要,学校积极引导各办学单位围绕质量建设的核心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和需求调研,及时停招那些已不适应社会需求专业,结合形势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申报新的专业,认真研究和讨论,将较为成熟的专业上报至市教委,最终高起专的涉外旅游专业,专升本的历史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和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获批招生。今年我校在京招生专业61个(高起专22个,高起本5个,专升本35个),招生计划总数为3557个,比去年减少55个,降幅15.23%。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多途径、多方式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我校于2015年7月中旬正式开始招生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校以“围绕中心、宣传政策、服务考生、注重实效”为原则,以精细化管理、改革创新、确保安全稳定为主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我校2015年成人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① 认真领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服务考生”为目的,编制《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及《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京招生情况答考生问》为考生答疑解惑。
② 以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宣传、优化服务为重点,推动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的建设,推动更加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地通过学院网站、北京教育考试网、手机Web端网页、中国教育在线、百度阿拉丁、报纸(北京考试报)、培训班等,在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节点进行一系列信息发布与宣传,及时准确的回答考生电话、网络提出的问题,将中国教育网成考频道与我院网站进行了链接,并在教育在线网站开设“专家访谈”,为考生更迅速、全面、详尽地了解各种所需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
③我校对2015年的新增试点项目进行突出宣传,将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证书试点办法说明编入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对“推荐优秀成教专科毕业生免试本校成教专升本”、“推荐优秀普通高职毕业生免试本校成教专升本”两项改革项目做广泛宣传,借以提高我校的吸引力,提升高起专在校生的学习动力,并对新增试点项目在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和问答中加以说明。
④ 2015年暑假学院为更好地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做好学院内的暑期招生咨询值班;各院系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前上报暑期值班表。
⑤参加考试院组织的在京招生成人高校网上咨询活动,在咨询活动中,我校占考生提出问题总数的首位。积极回答考生通过教育在线咨询页面和学院咨询信箱的问答。在报名、录取期间,积极为考生解答电话问题,为考生提供帮助。
三是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规范、圆满完成。
①平稳过渡,做好专业加试改革、报名与组考工作。2015年共有559名考生到校办理了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其中高中起点381人,专科起点178人。在继续教育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在相关院系的大力支持与合作下,圆满完成了2015年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
②完成文化课统考报名工作。2015年报考我校考生共5537人(次),网上交费考生共4666人(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报名确认的考生4443人,比去年增加196人,增加4.6%。在北京总体下降的大环境下,报考我校的考生略有增加。
③控制误差,确保成人高考阅卷公平公正。2015年我校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圆满完成了北京市成人高考高中起点数学(文)、历史地理综合、专科起点政治、民法、教育理论、艺术概论7个学科,共计61590份的阅卷任务。
④化解不平衡矛盾,做好录取工作。2015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6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京招考委[2015]24号)及《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做好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继教字[2015]14号)文件。我校在录取工作中继续贯彻公平公正原则,落实“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六不准”、“六严禁”,坚持录取原则不动摇,坚持录取标准不走样,坚持录取程序不变通。共录取新生3630人,录取率为85.47%,比去年的录取率78.56%有所增加。完成原始计划的100.53%(调整计划的100.06%),原计划比去年减少809,降幅18.30%。
截至2016年5月,我校2016级新生3429人(其中高中起点专科767人,高中起点本科60人,专科起点本科2602人),实际报到注册4056人,总的报到率为92.77%。
(4)留学生招生工作
近年来,国际文化学院在招收来华留学生工作上以拓宽招生渠道、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层次为战略目标,以更加多元化的途径和更加多样化的方式开展留学生招生工作。
①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以学院多语种网站页面为宣传平台,使留学生能够突破原有的语言障碍,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借助外部留学宣传网站,锁定更多的海外潜在生源。
②通过参加教育展及教育说明会,提升我校在海外的知名度。与世界各地的教育机构、中介、民间组织等建立并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借助其在当地的影响力进行长期有效的宣传,以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
③探索与国外友好院校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在境外与当地大学合作开设孔子学院、开办孔子课堂,在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的同时宣传首师大,吸引更多的留学生到我校学习。
④加强与学校各机关部处及各院系的沟通配合,提高入系生培养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入系学习留学生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优化。
⑤积极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汉办、北京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优势,提升留学生的生源层次。
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近年来我校留学生招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5-2016学年度共接收来自78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人次留学生到我校学习。在留学生招生规模扩大的同时,生源结构也得到优化,生源层次得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邮件形式申请,属于课程信息查询。按照《办法》规定,依照相关规程,由学校相关部门将相关信息对申请者进行了公布。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9人。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对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2016学年度针对我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0件。针对我校信息公开的诉讼案0件
七、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校按照《办法》已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公开。申请人接受公开信息并认可。
八、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通过实施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大决策听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校园和谐;重大改革集民智,发挥了专家、学者作用,保证了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全公开,体现了经常、及时原则,做到了民主透明;重要环节全透明,接受了社会监督,维护了公平公正。
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校将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开创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