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首都师范大学编制的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首都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68901964。
一、概述
我校一贯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最早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市属高校之一,我校始终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规范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2014-2015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2014-2015年度,由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保密小组,全面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深入推进校、院(系)两级公开体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委监察督促检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加强学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与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以满足社会公众与在校师生的信息需求。
学校明确规定将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列入对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及工会对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4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情况类信息10条,如学校概况、学校沿革、学校领导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4%;制度规范类信息31条,如学生管理规定、学位授予办法、各办学层次的招生简章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6%;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如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校历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4%;学生服务类信息6条,如就业工作、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4%;教学科研类信息93条,如各层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结构与布局情况、各类科研奖励的评审安排和结果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3%;财务资产类信息207条,如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中标公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等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1.2%;基建维修类信息26条,如校内各建筑物的维修信息、重点建设项目和装修维护工程的招标、中标信息,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4%;后勤服务类信息2条,如学校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活服务通告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国际合作交流类信息3条,如国际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国际交流项目相关安排、外籍教师、学生的管理规定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7%;结果公示类信息20条,如干部任前公示、各类奖励奖项评选公示、校内各单位集体考核结果的公示等,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
(二)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学校坚持主动公开机制,构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包括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微信、微博、公告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信息,尤其重视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定期完善学校主页、更新信息公开网站。目前,我校所有机关部处、院(系)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同时,学校还注重利用社会媒体、信息发布会、咨询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信息,形成了校内校外相结合,接受各方监督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三)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工作
1.财务工作
为提高我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提升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财务处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以学校网站为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向全校和社会依法依规公布了《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度收入预算总表》、《2015年度支出预算总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同时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公示栏对我校收费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对于学校重大财经政策、经费安排、预算执行等工作事项,积极通过学校双代会、校园网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公开。
2.招生工作
(1)本科招生工作
2014-2015学年,学校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要求的“二十三条禁令”,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和流程。主动接受北京市相关部门、学校纪委以及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信息。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并首次实现通过官方微信与手机网站进行招生信息推送。特别是在录取过程中,及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和官方微信上公布录取考生的最低成绩公示情况,同时招生办公室也安排人员受理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
切实加强艺术、高水平运动员和外语保送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等管理工作。制作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包括选拔标准、录取程序和办法、录取规则和原则等以便考生查询;同时通过“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保障、程序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研究生招生工作
2014-2015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考试院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和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准确、规范地公示、公开,确保了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要求、考试安排、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学费及奖助体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主要包括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复试比例及人数、调剂复试工作原则、统考生破格复试要求、初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具体要求等。招生咨询和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传真和邮箱以及学校纪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与公平,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宏观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监督制约机制,继续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做好专业调整、上报工作。结合自身定位及首都世界城市建设的需求,引导各办学单位开展调研,以质量建设为核心加强继续教育专业建设。2014年我校在京招生专业64个(高起专24个,高起本5个,专升本35个),比去年新增3个专业,分别为新申报的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网络管理与应用技术)专业以及恢复招生的专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3611个。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多途径、多方式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编制了《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及《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京招生情况答考生问》。通过学院网站、北京教育考试网、中国教育在线、百度阿拉丁、报纸(北京考试报)、培训班等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与范围,新增加手机客户端对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节点进行重点信息发布、通过教育在线网站开设“专家访谈”进行问题解答,以推动招生运行环节的公开透明,完善更加便捷、高效的考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规范、圆满完成。(1)做好专业加试改革、报名与组考工作,2014年共有778名考生到校办理了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其中高中起点649人,专科起点129人。在校院两级领导重视下,圆满完成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2)完成文化课统考报名工作,2014年我校确认后的报名数为4247人,其中高起专1275人,高起本99人,专升本2873人。(3)控制误差,确保成人高考阅卷公平公正,2014年学校承担了北京市成人高考高中起点数学(文)、历史地理综合、专科起点政治、民法、教育理论、艺术概论7个学科,共计62085份的阅卷任务。
截至2015年5月,我校继续教育2015级新生4372人(其中高中起点专科1371人,高中起点本科103人,专科起点本科2898人),实际报到注册4056人,总报到率为92.77%。
(4)留学生招生工作
近年来,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一直致力于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力,以壮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提升留学生招生层次。
学校积极探索与国外友好院校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在境外与当地大学合作开设孔子学院、开办孔子课堂,在向当地学生和学员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的同时宣传首都师大;积极与境内外各留学机构建立联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借助其在当地的影响力进行长期有效的宣传;面向北京市各中学国际部及语言学校的学生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让留学生近距离了解学校;加强与学校各机关部处及各院系的沟通配合,为留学生入系学习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积极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汉办、北京市教委等相关部门,接收各类奖学金生,提升留学生的生源层次;与知名留学网站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其网站进行长期有效的宣传;依托国际文化学院网站,图文并茂多语种介绍我校留学生招生工作。
2014-2015学年度共接收来自8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人次留学生到校学习。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邮件形式申请,属于课程信息查询。按照《办法》规定,依照相关规程,由学校相关部门将相关信息对申请者进行了公布。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9)人。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对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2015学年度针对我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0件。针对我校信息公开的诉讼案0件
七、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校按照《办法》已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公开。申请人接受公开信息并认可。
八、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通过实施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大决策听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校园和谐;重大改革集民智,发挥了专家、学者作用,保证了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全公开,体现了经常、及时原则,做到了民主透明;重要环节全透明,接受了社会监督,维护了公平公正。
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校将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开创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